宝坻区方家庄镇原天津市华夏纺织有限公司20706平方米房屋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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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设施农用地的安全生产与环境卫生,承当相应责任。 2、承租方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出租方应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禁止污染和扰民的行业参与; 4、出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出租方另有其他用途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出租合同,出租方对房屋无偿收回,包括承租方在原址上新建建筑设施等; 5、合同到期,承租方应及时拆除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出租标的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有意承包该地块的个人或法人须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查测量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设施农用地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设施农用地任何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7、成交方竞价保证金转为结算款。 8、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所有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成交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9、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面向全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环境污染和扰民的行业除外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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